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残兵们分食了蛮兵的干粮肉脯,又一人小心翼翼抿了一口辛辣的烈酒,苍白的脸上总算有了点血色,精神也振作了些。
亲眼目睹肖尘如同战神下凡般的勇武,他们眼底深处终于燃起了一丝名为希望的火焰,队伍里总算有了点低低的交谈声,不再是一片死寂的绝望。
十夫长王勇再次来到肖尘面前汇报,态度愈发恭敬:“将军,武器是收集了一些,多是弯刀。但……但我们多是步卒,不善使用这种兵器……”
肖尘扫了一眼那些造型迥异于中原兵器的弯刀,皱了皱眉:“刀有什么难的?不会精妙招式,还不会照着脖子砍吗?让他们都上马!我们得加快速度!”
王勇一脸为难:“将军有所不知……这些弟兄,大多是步卒,不……不会骑马啊!”
肖尘一听,火气又上来了,骂了一句:“不会骑马?那就把自己捆在马背上!难道还要我给你们雇几辆马车不成?命是自己挣的!我把军功喂到你们嘴边,你们也得张得开嘴,接得住才行!”
命令下去,残兵们看着那些无主的战马,虽然畏惧,却无人再退缩。
在王勇的指挥和帮助下,他们拼着被马匹踢踹甩动的风险,笨拙又顽强地爬上了马背,用找到的绳索或撕下的布条,尽可能把自己固定住。王勇粗通骑术,大声呼喝着教导一些最基本的控马要领。
一时间官道上人喊马嘶,混乱不堪。幸好这些战马都经过训练,并非完全野性难驯,而肖尘的“老马”也走得慢,折腾了好一阵子,这支临时拼凑、模样古怪的骑兵小队,总算歪歪扭扭地重新上路了。虽然不时有人惊叫,但竟真没人掉队。
一路越行,景象越是凄惨。
官道两旁开始出现倒伏的百姓尸体,男女老幼皆有,死状可怖。一些村落还在燃烧,黑色的烟柱直冲灰蒙蒙的天空,断壁残垣间散落着破碎的家什和凝固的鲜血。空气中弥漫着焦糊味和淡淡的尸臭。
这支由残兵和缴获战马拼凑起来的队伍,沉默地行进在这片被蹂躏的土地上。士兵们脸上的恐惧逐渐被麻木和另一种沉郁的情绪取代。
就这么行了两日。肖尘凭借其恐怖的个人武力和不断抽取的华夏名将武魂(期间又换了几样兵器),如同滚雪球般,沿途不断收拢被打散的溃兵,又顺手歼灭了数股蛮族的斥候和小规模劫掠部队。身后的队伍像吸水的海绵一样膨胀起来,接近千人。
这些原本惊弓之鸟般的残兵,在一次次跟随肖尘轻易取胜的战斗中,悄然发生了变化。从最初的畏畏缩缩,只敢躲在后面,到后来也敢呐喊着挥动并不顺手的弯刀,冲向被肖尘冲散打懵的敌人。
冷兵器时代的战争,士气往往比装备和人数更重要。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,核心就在于士气的此消彼长。
每个士卒在混乱的战场上,视野有限,真正需要面对的往往只是眼前的几个敌人。
一旦前方有人溃逃,恐慌便会像瘟疫一样蔓延,后面的人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会跟着逃跑。
求生的本能会让他们扔掉一切负担,只求比同伴跑得更快,结果就是兵败如山倒。
至于临危不乱、反身搏杀,那通常需要极高的勇气,非普通士卒所能为。
这支近千人的队伍,终究以步兵为主,骑兵仍是少数。肖尘让王勇明确了军功标准:能跟上队伍、在战斗中出了力的,才算有军功;那些掉队、畏缩不前的,死了也就死了,没人顾得上。
一时间,为了军功(以及更实际的——从敌人尸体上搜刮食物和财物),士兵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。
好多年后。曹魏感慨自己走过的一生。原本只是想让别人借钱别还钱。可却让一个又一个传奇诞生。就好比那摩天大楼,谁能相信是一个当初连饭都吃不起的乞丐,拿着一张皱巴巴的A4字架构的?还有那位才华横溢的画家,歌美人甜的当代歌星,让世界惊叹的餐饮大亨…他们的身后,只有一个默默无闻,每天吃着简单的午餐,穿着朴素的男人曹魏。扣扣群:327373686...
古玩城的小老板沈愈被熟人做局,却因祸得福拥有了鉴宝金瞳。从此,永宣青花,万历五彩,古月轩瓷,书圣王羲之的字帖,画圣吴道子的真迹。尽收囊中。...
仙王后期,仙王攻打蓝星失败后,在七大圣地不断运作下,仙王被迫在天山与九王一战,气运,天运被打得支离破碎,残缺不全,仙王也在大战中不之所踪。魔族联合妖界联手攻打仙界,仙界无王守护,生灵涂炭,死伤无数。七大圣地更是大开门户,放任妖魔联军长驱直入。七大圣地之一轮回山,保护,扶持的云皇也成长起来了,击退魔族,打败妖界,成为......
【种田+轻松娱乐+穿越】 方正一穿越至大景朝成为一名小县令。 花费七年时间打造了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,本想做个土皇帝逍遥一生。 景和十三年,大景皇帝微服私访,偶然间误入桃源县…… 皇帝初入县内满心震惊! 各种新奇之物,让人目不暇接。 “抽水马桶为何物? 竟然如此方便! 嘶…你们竟然用纸……??” “这镜子也如天上之物?” “还有这……” …… 不久之后,皇帝携太子再临桃源县。 且看小县令如何玩转朝堂,迎娶公主,登顶权利之巅! 架空史观,借鉴了各朝代,希望大家看的开心....
一部可吞噬万物为己所用的神级功法,藏在鸿蒙珠内,偶然被林凡成功认主鸿蒙珠后所得,鸿蒙珠内不仅有噬天吞地决这种神级功法,还有外界一日里面十年的时空密室,还有被镇压在里面的上古凶兽,达到相应等级就能召唤出来助战……......
文案一:七月初七,薛咏二十三岁,丧偶半年,独自吃烛光晚餐,庆祝结婚一周年,夜里突发一场暴雨。 外头有人砸门,他打开门,看到浑身淋湿如落水狗的十三岁少年――他亡夫的弟弟,邢烨然。 走投无路的邢烨然犹如疯狗:“这房子是我哥掏钱买的,我有资格继承我哥的东西。” 他捏着鼻子,接受了这份不驯的遗产。 这一接手,就是一辈子。 文案二:十年后的邢烨然,身材一米九二,已经长大,变得内敛而沉稳。 邢烨然俯身,影子铺天盖地罩下来,把他整个搂在怀中,吻了吻他的耳边,温柔冷静地说:“七哥,你知道在哪看到的景色最美最壮阔吗?在万丈悬崖之沿,在粉身碎骨的边缘。” 薛咏才明白过来,邢烨然依然是条疯狗。从未变过。 ○疯狗变舔狗的精英攻x外强内荏的江湖大哥受,两个人doi的时候,攻是处男,受不是~!! ○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。不换攻,谢谢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