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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飞鹰在此。这里是金鹏堡的地盘,你敢怎样?”
灰斗篷骑士回头看了一眼那片空旷的荒野,“还差一步。而且,你什么时候听说过大雪山的男儿害怕‘屠户王’。”
顾慎为心中一喜,原来“独步王”也有敌人,他还一直以为金鹏堡纵横西域无人敢碰呢,如此一来,报仇的希望似乎大了许多,他应该想办法加入大雪山这一派。
飞鹰脸色更青了,他帮中的几名兄弟也都惊慌地握住刀柄,路东才是金鹏堡的地盘,身为强盗,他们谁也不能跨界,更得不到保护。
飞鹰一咬牙,大声说道:“诸位兄弟,咱们天山八十一帮就这么不团结吗?人家欺负到头上也不吱声?”
其他强盗们互相瞅瞅,谁也不搭腔,他们都是小帮派,勉强混口饭吃,这还是第一次听说什么“天山八十一帮”,产生不了同仇敌忾之心,更不觉得有拔刀相助的必要。
大雪山骑士冷笑一声,“‘天山天十一帮’,好大的名头,我可挺害怕,不过我只找‘飞鹰帮’,与旁人无关。”
这句话给了其他强盗一颗定心丸,不仅没人挺身而出,反而又退后一些,与“飞鹰帮”保持距离。
飞鹰明白自己陷入绝境了,但他是身经百战的强盗,经过十余年前盗匪林立的“黄金年代”,骨子里遗留下一股固执的狠劲儿,避不过就要硬上,讨饶是没用的。
飞鹰啐了一口痰,这是从他腔内吐出的最后一口脏物。
他跳下马,拔出刀,其他兄弟也都照做,六人一字排开,六把弯刀熠熠放光,雪白无瑕的刀身与他们那身肮脏的装扮形成极鲜明的对比。
大雪山骑士露出满意的微笑,解下斗篷,放在马鞍上,随后也跳下马,从马身一侧拔出那柄长长的大剑。
大剑的剑身几乎和成年人的手掌一样宽,剑尖触地,剑柄高及骑士的心口,剑刃有些明显的残缺,好像主人用它砍过柴似的。
“我叫龙飞度。”
“你叫什么干我屁事,反正你是大雪山的人,咱们就得你死我活。”飞鹰带着五名兄弟缓步前进,慢慢拉开距离,形成一道弧形,将骑士龙飞度包围。
“我得让你们知道杀死你们的人是谁。”
龙飞度双手握剑,剑尖仍然抵在地面上。
“飞鹰帮”六人步步逼近,他们可没有杀人之前报名的习惯,强盗们更习惯金鹏堡的原则:不择手段,杀了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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