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在靠河一侧的木板床上,他看到一个撅起的小屁股。
“逃学并不是件好事。”
他在床边坐下,伸手捞过装鸵鸟的郑小明同学,把人放在床上摆正,然后弯下腰,拿起地上的鞋子,套在小朋友脚上,继续说道:“当然是男人的话,偶尔犯点错误都可以理解。”他耐心地系着鞋带,并说:“但问题是,首先我不喜欢出门,其次我真的很穷,所以,比起打电话给我,偷偷溜走是更恰当的处理方式。”
他声音很轻,小胖子望着门口还在抽烟的男人,泫然欲泣。
林辰看了眼小胖子,又看了眼似笑非笑的男人,目光最后落在房间角落的一套藏青色制服上。
正常好心市民在捡到走失儿童时,第一反应应该是送去警察局,那么,一位能向小朋友拷问出宿管电话,还亲自等人上门来接的市民,显然并没安什么好心。
林辰收回视线,牵着小朋友的手,转身想走。
就在他要跨初房门的刹那,他听见咔擦一声,然后手腕一凉,腕上多了一副银色镣铐。
林辰看着腿边的小朋友,很无奈地说:“当然,如果你惹了警察,就不要溜了,撒娇卖萌抱大腿会更恰当。”
“林先生真是个妙人,不如一起喝杯茶怎样?”一旁的警官先生慢条斯理开口。
“我并不很适合去警局。”林辰认真想了想,这样回答。
“多去几次就习惯了。”对方笑着说。
―――
有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进过警局,更恰当的说法是,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进过警局的审讯室。